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郑重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脱贫攻坚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一大步。同时,总书记还强调:“脱贫攻坚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更可持续的结果。”
脱贫攻坚战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变。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乡村振兴怎么做,虽然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已实现脱贫,但一些地方发展基础仍然薄弱,自我发展能力还不强。巩固成果、防止返贫工作仍然非常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做好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如何将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的话题。2019年4月,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总书记强调“四个不挑”:贫困县党政主体岗位要保持稳定,做到不负责任脱下帽子;脱贫攻坚是主要任务。政策要继续执行,脱帽政策不脱;扶贫队不能撤,扶贫队不能撤,扶贫队不能撤。2020年3月,在决战打赢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总书记指出,不断推进全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明确工作思路,应对主要推动扶贫战略和工作体制顺利转变,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整体,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5月,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指出,要千方百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再把乡村振兴这篇文章搞好,让村民的生活越来越好。9月,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乡村振兴怎么做,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落实“四个不挑”,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持续推进全面脱贫和农村发展。重振有效联系。2021年2月,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指出,“脱贫攻坚后,要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当前,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接力棒”历史性交接,必须抓紧关键环节,明确重点任务,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抓紧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和优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工作和政策不留空隙,逐步实现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到全面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要加强对易返贫致贫人群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对贫困地区产业给予长期培育和扶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后续扶持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合。对贫困县建立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坚持和完善村第一书记和工作组、东西部合作、对口支持、社会救助等制度,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进行完善.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任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和难度不亚于脱贫攻坚。路漫漫其修远兮,唯有奋斗。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百折不挠的奋斗态度,艰苦奋斗,艰苦奋斗,在新的征程上,定能创造新的更加辉煌的成就,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