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掌握大数据的主动权,将赢得核心竞争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与国家大数据战略相结合,用好大数据作为技术助推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乡村大数据,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以数字农业为抓手,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农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促进农业大数据资源壮大和农业大数据技术应用;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智慧园区建设;大力推进数字政务向县乡两级延伸,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经营主体信息共享体系和质量安全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农村文化、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涉农服务信息共享体系。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相关主管部门按照信息主动共享、协议共享和非共享的方式分类编制信息目录清单;建立数据编码、采集、分类、发布、共享和交换等相关配套标准,发布涉农服务大数据规范、电子证照关键技术标准、跨区域互认共享标准。
利用大数据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利用大数据优化农村土地、金融、人力资源等资源配置,完善资源价格机制,提高农村生产要素收入水平。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支持本地农产品在线销售,利用大数据促进农村科学耕作,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通过征信手段实现农产品生产可记录、安全预警、源头可追溯、流量可追溯。
建立农业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通过针对性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信息技术知识水平,打造“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队伍。通过与高校等科研单位合作,培养一批具备数据挖掘、分析、集成和管理知识的大数据人才,为新型农业商业模式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
做好现代农业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国家层面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将农业大数据发展纳入国家农业信息化发展总体战略。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特点和需求,拓展和深化农业大数据重点发展领域。大力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农业产业的融合乡村大数据,促进现代农业生产信息化、精细化、智能化,为农业经营主体营造现代数据环境。(成化百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