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收加成
一、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雇用5人以上(含5人)的贫困劳动力(脱贫工人),必须与其签订为期6个月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就业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就业岗位、就业扶贫基地等载体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享受一次性奖金。
二、补贴标准
每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补贴期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政策依据
《西盟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18178号)
《西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扩大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西人社发202148号)
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完善个性化就业帮扶政策乡村政策,落实因人制宜的政策,将贫困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实施针对性就业帮扶,通过公益性岗位建设、设立等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建立社会保险补贴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新增和腾出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考虑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者),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
社会保险补贴:对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费用、失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费)进行实际补贴。
三、补贴期
除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补足退休外,其余不超过3年(以初步核定享受工作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为准)。
四、政策依据
西人社发〔2018〕178号
《内蒙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现灵活就业。
二、补贴标准
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
三、补贴期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至退休外,其余不得超过3年(以首次获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四、政策依据
西人社发〔2018〕178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一、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组织贫困劳动力(劳动力脱贫)劳务输出,实现稳定就业(含就业协议)6个月以上(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
为农村、牧区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员外出打工、签订劳动合同(含就业协议)满6个月以上的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便民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包括雇佣协议)与他们的雇主。
二、补贴标准
对每一个成功出口的企业,给予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三、补贴期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政策依据
西人社发〔2018〕178号
西人社发(2021)48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
一、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给在户籍所在地旗县以外就业并签订就业协议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者)。
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2000元。
三、补贴期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政策依据
西人社发〔2018〕178号
为培训工作的职业培训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吸收贫困人口的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工场等生产经营单位(已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就业转岗培训的除外),开展工作——在职培训,按吸收人数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对象
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三、补贴标准
根据培训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培训补贴。
四、可用时段
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政策执行至2021年底。
五、政策依据
内蒙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2号);
《西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西人社字202050号)。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政策内容
不受地域限制,将农村和牧区的脱贫人员和低收入人员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均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时间累计计算,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执行。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补贴对象
劳动力脱贫,低收入人口劳动力。
三、补贴标准
在自治区《重点行业需求目录》中,A类职业(工种)基础培训学时不少于260课时乡村政策,每人获得1800元的标杆培训补贴;B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学时不少于200学时,标准培训补助每人1300元;C类职业(工种)基础培训班不少于56学时,基准补贴每人600元/次。超出基本课时的部分,按照内部发改费20151552号文件执行。
四、可用时段
一度
五、政策依据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2号)
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
一、政策内容
加大对贫困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
二、补贴对象
劳动力脱贫,低收入人口劳动力。
三、补贴标准
生活费(含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四、可用时段
一度
五、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助力乡村振兴”(人社发202126号)
一次性商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已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正常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自注册之日起一年以上。
二、补贴对象
劳动力脱贫
三、补贴标准
5000元
四、可用时段
一度
五、政策依据
西人社发(2021)48号
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政策
一、政策内容
对按政策自主创业并取得个体工商户执照的贫困人口、农村牧区个体工商户、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按规定执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
二、补贴对象
建立贫困人口、农村牧区个体工商户、农民工返乡创业档案;
小微企业。
三、政策标准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小微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
四、贷款优惠期
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五、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利率贴息全力支持重点人群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第 21 号)
搬迁扶贫就业帮扶
统筹考虑当地拆迁项目和安置人员规模,实行比例用工制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劳务派遣项目和公共服务管理项目岗位配置不低于10%。安置人员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