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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

发布人:数字乡村 发布时间:2021-12-16 1948 次浏览

据河北日报报道,农村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为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全面振兴,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省”几天前。(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农村建设_农村城镇化建设_2014年农村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管理年活动工作总结

《指导意见》提出河北省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通过新建、共建、改造升级、综合整治,到2025年,完成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农村住房体现新特色、总体面貌 新变化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着提高。2021年,全省将建成2000个美丽乡村;到2025年,全省将建成1万多个美丽乡村。

农村城镇化建设_2014年农村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管理年活动工作总结_新农村建设

在完善乡村规划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县域村落布局,按照郊区一体化、集聚提升、特色保护、保留提升等类型,制定整治建设管理策略。搬迁和合并。到2021年底,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合理优化村庄布局,明确村庄分类。村级规划编制质量高,村级规划审批程序严格,村级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报上级政府批准。报批前,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示,报批的,应当附上村民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村民意见。会议或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监管,完善农村规划许可制度,依法实行“一户一房”,落实建筑退避距离、间距、高度、形式等管控要求,禁止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非法占用土地和违法违规。

关于实施农村住房建设质量提升工程,《指导意见》提出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技术服务,开展科技下乡,大力推广绿色环保技术,引导经济应用。现有农村住房改造的安全有效方法。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在28个试点县(市、区)344个村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积极推进现代布局、新结构体系、新工法和建筑节能技术。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规划建设管理“五项制度”,房屋结构设计、施工工匠管理、技术服务指导、竣工验收。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率达到100%,实现农村家庭不再住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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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扎实推进“空心村”治理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分类推进治理,结合村子特点,有效有序推进“空心村”治理,空置率30%~50%,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切实实施集中安置,引导被拆迁人在县城、中心镇和新农村社区集中安置。优化和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坚持统筹兼顾,同步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殡葬和商业网点等设施建设,确保被拆迁人享受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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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指导意见》提出,切实改善村容貌,加强空房和闲置宅基地改造利用,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支持建设村内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2021年重点建设150个省级林村。大力推进农村家庭卫生厕所改造,2021年完成100万个卫生厕所改造。到2025年,农村家庭卫生厕所全面改造。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2021 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全覆盖。每个设区的市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利用试点。2025年,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2021年,新设施将覆盖10002个村庄。2022年新增设施将覆盖7106个村庄,到2023年全部覆盖村庄。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2021年新农村建设,新设施将覆盖10002个村庄。2022年新增设施将覆盖7106个村庄,到2023年全部覆盖村庄。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2021年,新设施将覆盖10002个村庄。2022年新增设施将覆盖7106个村庄,到2023年全部覆盖村庄。

此外,《指导意见》还从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村治理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指导意见》还对新农村建设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