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下发《住房和城乡建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造规划作业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稳步推动村庄建造规划,各项作业获得积极成效。但村庄建造无规划、乱规划和“被规划”问题仍时有发生,照搬照抄城市规划现象未得到根本性改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乡村规划建造水平的部署,执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举动方案》关于村庄规划办理基本掩盖的要求,满意农民群众对美好日子的等待,住建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村庄建造规划工。
《通知》要求,要完成村庄规划办理基本掩盖。
到2020年,要全面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
各地要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指导下,科学划定村庄类型,量体裁衣推动村庄建造规划编制,避免“一刀切”和“齐步走”,不得强行撤并村庄。通过编制村庄建造规划,做到农房建造有规划可依、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不搞运动式编规划。暂时没有条件编制建造规划的村庄,能够将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乡规划或镇规划作为村庄建造、整治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办理依据;确定搬迁撤并的村庄和拟调整的空心村原则上不再编制村庄建造规划。
《通知》要求,量体裁衣编制村庄建造规划。
要根据村庄现状条件和发展需求,科学编制不同类型村庄的建造规划。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庄可规则完成人居环境洁净整齐的要点,并纳入村规民约。具有必定根底和基本条件的村庄,应编制以人居环境整治为要点的村庄建造规划,提出乡村日子废物管理、卫生厕所建造、日子污水管理、村内道路建造和村庄公共设施建造等整治项目并明确时序。有根底、有条件和有需求的村庄要在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根底上编制更加全面的村庄建造规划,制定厕所粪污管理、村庄工业项目、农房建造和改造、村容村貌提高和长效管护机制建造等相关办法。民宿经济发展较快、建造活动较多的城郊交融类、特征维护类村庄,还应在上述根底上提出建造管控要求和特征面貌维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