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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美丽乡村建设部分试点方案》的工作动态

发布人:数字乡村 发布时间:2022-01-04 1956 次浏览

市、县(区)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江西省美丽乡村建设部分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财政厅

201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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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美丽乡村建设部分试点

为加快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一揽子改革升级,积极稳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农业改革(2013)第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事关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的长远规划。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华民族。省委十三大作出建设富强和谐美丽江西的决定。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三大精神,推动农村转型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需要。社会各方面;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夯实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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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 目标。到2015年,全省率先建成部分具有多种特色的全省美丽乡村试点示范县,建成一批人口相对集中、产业辐射强、要素密集的群体。宜居宜游的中心示范村,将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显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五美”村容美丽的总体要求。 、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区域特色。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突出地域特色,科学编制美丽乡村试点规划建设。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要始终坚持“议”二字放在首位严格农民民主议事程序,落实农民主体作用,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三是坚持先行先试,重点突破。鼓励各地以先试为主。结合实际,在部分领域逐步推出重点突破和实证模型。四是坚持多元化投资,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鼓励农民和社会各界。投资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工作。五是坚持以县为本、协调推进。继续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励、县级工作机制”的工作机制优势,充分发挥县级政府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职责。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联管协同的整体推进机制。

三、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范围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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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范围

2013年以来,统筹城乡建设基础条件较好、自然条件较好、文化特色较为突出的井冈山市、共青市、婺源县、静安县、万里区入选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将在全县推广。其他县(市、区)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

(二)主要内容

1. 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逐步实现道路硬化、环境卫生净化、村庄绿化亮化、环境美化等目标,提升村庄面貌农业、生态旅游、农家乐等的发展,为促进农村产业形态优化升级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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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强中心村和新农村社区建设,推进有条件的自然村合并融合,优化村落布局,引导农村人口聚居,节约集约用地。中心村示范建设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择一个自然村,优先建设生态示范村、镇村联动点、特色产业村、交通干道沿线村、重点景区周边村、中国传统村。村、历史文化村等。对有条件的村,以改扩建为主,培育一批中心村,带动和带动其他村美丽村建设。

3.逐步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长效管理保护机制。

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要求

(一) 快速制定试点方案,各试点县要尽快明确试点范围、扶持重点、扶持政策、资本项目管理要求、绩效考核等,制定试点方案经综合改革办公室审核,11月15日前以县政府名义实施,报省财政厅批准。今年部分试点县将主要抓好选址、制定试点方案和实施方案,年底前报区市财政,经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批准后报省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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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科学编制试点方案。根据当地区域差异特点,综合考虑地理、文化、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美丽乡村建设路径。结合县域主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专项规划向周边农村延伸,按照宜居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要求,区分不同类型的村庄,因地制宜探索相应的建设标准和模式。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全省重点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贴,专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省财政追加1000元每个试点县补助1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全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一议一议的财政奖励补助相关程序和要求。在具体村直接实施,以县为主体乡村建设方案,协调使用,在加大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作用,引导农民、村集体等各方面全社会共同投资建设美丽乡村,适应公共资源加速向社会倾斜和延伸的新形势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财政奖补平台作用,一议一议,全县整合农村清洁工程、沼气、小农用水、安全饮水、土地整理、植树造林绿化、一村一品、扶贫、危房改造等涉农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要进一步加强整合,解除封锁,发展扎实、紧凑、实质的无缝对接,避免形式化、松散化、自成一体,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合力和使用效率。

(四) 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在试点村的选择中,要综合考虑村庄规模、受益人口、自然条件等因素,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禁大规模拆迁 建立和从事锦上添花、耗费人力物力的形象工程;在项目启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一案一议的民主程序和募捐额度标准,完善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严禁增加农民负担或违背农民意愿从事行政命令和“运动”。喜欢”创作活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发挥综合改革、财政等部门的带动作用,统筹协调。与交通、水利、住房建设、文化等专业技术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农民自主权。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发挥工程建设的监督作用,认真抓好工程验收环节,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严格资金管理,强化约束机制,仍对美丽乡村建设实行专户管理和报销制度。防止以整合的名义改变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江西省金融监管条例》等有关规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把它作为建设富强和谐美丽江西的重要内容乡村建设方案,进一步发挥现有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作用 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指导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分析解决新问题,注重探索常态化经验和成熟模式,为扩大试点奠定基础。各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做好工作和政策积累。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发展升级、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绿色崛起、奋力振兴江西”新步伐作出应有贡献。 ”,建设繁荣、和谐、美丽的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