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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大数据 河南:支持农业农村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做大做强农业农村数字产业

发布人:数字乡村 发布时间:2021-12-21 1916 次浏览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力争用3-5年时间推进全省农业信息化和数字村建设.

附:意见全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20)1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辖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构建农村数字治理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3-5年内,推动全省农业信息化和数字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力争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0%以上,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85%以上。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开放共享。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占农业。农村经济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和治理能力显着提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战略引导、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2. 坚持主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主体、要素、市场,不断产生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3.坚持互联共享。充分发挥数据资源战略性生产新要素的作用,协调整合现有数据资源,实现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跨层次、跨区域的融合发展。

4. 坚持便民惠民。充分发挥信息化引领作用,建立涵盖生产、生活、生态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延伸。

二、关键任务

(一)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 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新一代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全光网河南”全面升级,建设覆盖农村的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实现全省宽带网络接入和4G网络覆盖。自然村20多户。加快窄带物联网建设,推动第六版互联网协议规模部署,推动5G在农村应用。大力推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农业遥感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

2.推进新型数字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天地”一体化数据采集、监测和预警系统,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将农业农村管理数据、空间数据等数据上传上传至数据库,实现可视化管理。统筹“数字政府”资源,建设资源共享、数据安全的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农产品流通等大数据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大数据局、发改委)

3. 加强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和应用系统融合,实现与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对接,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农业农村互联网平台,推动农业农村政务服务网上、即时、运行快点。建立农产品和农村市场信息发布制度。(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大数据局)

(二) 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 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实施数字农业建设工程,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建设物联网技术在小麦等大田作物应用示范基地、玉米、水稻、花生,推进设施农业智能化,构建林果业智能化生产管理模式,完善现代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发展智慧渔业和智慧种业,提高智能化水平农产品加工业的自动化和精细化。(责任单位:

2. 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生产管理的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建设智慧农场(畜牧),推进精准农业(畜牧)经营,推进生产管理智能化。完善农业技术创新应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网络服务体系,推进信息化与农业装备、农机运营服务、农机管理一体化应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发展绿色农业,打造农业知名品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

3. 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商业服务的融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工程乡村大数据,实施“互联网+小农”计划。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提供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农业气象等农业生产服务。(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气象局)

(三)以数字化领导力推动乡村发展,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1. 统筹推进城乡数字化融合发展。加强一体化设计、同步实施、协同推进、融合创新,推动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培育特色数字乡村小镇。(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委网信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

2.提升农村数字化发展能力。推动数字科技与乡村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领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促进休闲养生、创意民宿等新产业发展,规范有序发展农村共享经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推广普及工程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3.推进农村数字化治理。实施农村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工程,推进“互联网+党建”发展,村务金融网上公开,农村集体经济和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加强农村生态系统建设和人居环境数字化监管改进。推动数字技术在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增强农村社会管理能力。推进实施“科学工程”,建设平安村,提高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继续推进线上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责任单位:省委农业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大数据局、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政法委、省扶贫办)

(四) 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增强农民数字化获取意识

1. 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实施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整合现有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打破区域划分、行业划分、部门划分,消除“数字孤岛”。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体系、应用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农业自然资源、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农业农村大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实施全产业链单物种大数据工程。(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大数据局、

2.深化数字服务,造福人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推广示范升级工程,促进全省农业信息化合作社可持续运营,实现服务全覆盖。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卫生”、“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繁荣发展农村网络文化,推进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数字化。(责任单位:省委农业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地方金融监管局、

3. 加强风险监控和防范。加强农业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国内外农产品市场运行信息,为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动植物疫病、重大自然灾害等进行风险监测和预警,防范化解风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大数据局)

(五)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做大做强农业农村数字产业

1. 培育壮大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体。实施农业农村数字经济支柱培育工程,开展加快中小企业农业农村信息化专项行动,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平台型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推动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农村数字化企业,重点打造20多家行业龙头、技术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2. 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导产业。鼓励企业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依托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业机械装备创新中心、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培育发展新型产业农业和农村数字经济。支持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交易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

(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1.加强关键信息技术研究。实施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工程,组织实施一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自主创新项目,加大数据采集与传输、存储与分析、处理与共享、信息安全等技术研究,重点研发农业图像识别与农业劳动力智能化、农业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智能农业机械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

2. 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建立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产学研用一体化技术创新体系和战略联盟,建设一批省级农业信息化与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开发农业信息服务软件和手机应用程序。依托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园区,创建60多个数字农村示范县。(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加强上下联动,统筹解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单位:直辖市各省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二)加强政策支持

研究出台行业准入、数据开放、市场监管等政策措施,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优先支持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平台建设和重点应用示范,加大资金支持,完善政府信息服务采购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厅、财政厅)

(三)创新金融服务

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募集资金。充分发挥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发展股权投资等资金作用,引导和带动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支持或参与农业信息化、数字村建设。积极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农业信息化和数字村建设。(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部)

(四) 加强人才培养

支持省内科研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鼓励涉农院校开设数字经济或数字技术相关专业和课程乡村大数据,与重点龙头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积极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加快培养领军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和战略运营团队。(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农业科学院、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 年 4 月 10 日

主编:陶继艳| 点评:李真| 导演:万俊伟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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